【城中村改造扩围至近300个城市】11月15日,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,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,明确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由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。
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,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、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,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。按照通知要求,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,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政策支持范围的扩大并非随意之举。通知要求,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,包括但不限于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、获得开发性、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、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,以及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。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城中村改造项目能够顺利推进,为城市更新注入强劲动力。
与此同时,通知还特别强调了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的重要性。各地需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,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,从实际出发,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。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,还能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。此外,城市危旧房改造也可参照执行相关政策,进一步扩大了政策的惠及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