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门公告51株受保护老树 非许可不得破坏

资讯 (34) 2022-04-08 13:34:03

  中新网4月6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6日报道,台湾金门县公告51株以榕树、黄连林居多的树木为受保护树木,其中多数为百年以上老树;公告后价值相当文化资产,非经许可不得任意砍伐、移植或修剪。

  建设处长李有忠表示,经公告受保护树木,相当于文化资产,若遇土地开发利用,以原地保留为原则;非经许可,不得任意砍伐、移植、修剪或以其他方式破坏。

  金门县建设处发布新闻表示,为维护重要绿色资产,县府依“森林法”树木保护专章规定,由林务所遴请专业团队成立“金门县受保护树木审议会”,负责金门地区受保护树木认定、列管和废止,以及争议和重大违规事件协调处理。

  建设处农林科表示,首次成立审议会3月28日就原有列管树木清查,经审议委员逐一审认后,公告51株树木为受保护树木。其中大多数为树龄达100年以上的老树,又以榕树、黄连木居多;另有木棉、龙眼、桄榔、鸡蛋花等树种,分布于各乡镇邻里村落中。

  农林科指出,金门森林覆盖率40%,这次公告受保护树木,除了由树木所在的管理者维护外,后续林务所将优先加强保护、定期健检,以保护树木生长环境,未来也将规划专属网页公布树木现况;林务所后续也将持续办理老树管理维护并提请审议会审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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